希玛爱康健 长者医疗券 看牙活动 来院路线
首页 > 希玛爱康健简介> 资讯中心 >

希玛爱康健口腔医疗培训管理会助推品质医疗新发展

来源:愛康健口腔 日期:2023-07-10

  随着口腔医学领域不断进步和演变,新的研究、技术和治疗方法不断涌现。为进一步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7月5日,希玛爱康健口腔集团在深圳爱康健口腔医院八楼会议室举行了医疗培训管理会议。该会议的目的是总结并评估集团旗下口腔医院及门诊的培训工作。希玛爱康健口腔集团修复学科带头人、恒美门诊院长李格、深圳爱康健口腔医院种植科副主任代堂华以及各门诊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深圳愛康健齒科
规范培训体系 定期开展培训管理会

  愛康健口腔
李格院长(左)、代堂华副主任(右)

  以“学”提“质”

  各门诊开展多场专题培训会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中,希玛爱康健口腔集团旗下医院以及12个门诊,针对各岗位开展一系列培训工作,在场领导先对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成果表示赞赏,并强调了培训的重要性。李格院长强调,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培训,我们才能与行业发展保持同步,并提供更好的口腔医疗服务。

  在本次会议中,针对6月培训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各门诊培训代表进行了相关汇报。详细介绍了他们的培训计划、培训课程和培训效果,分享成功案例和经验,并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此外,与会人员还就一些重要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就如何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求、提高团队协作、加强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的培训等问题上,各门诊积极参与,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形成了共识。

深圳市口腔医院
与会人员现场展开讨论

  之后,李格院长总结了会议的主要内容,并对集团全体医护人员提出了殷切的期望。他表示,集团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医护团队需不断学习和进步,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口腔健康服务。

深圳牙科医院
李格院长就培训工作开展方向及要求发表意见

  精益求精

  打造高品质口腔诊疗服务

  希玛爱康健口腔始终遵循医疗本质,以学科建设为基石,打造六大学科。院内汇聚百余名院长及主任级骨干医师,大部分来自国内外院校及口腔医院。大多长期担任瑞士士卓曼、德国BDGO等全球牙科机构全球培训中心全国特聘讲师,参编或主编了多部全国口腔学术专著。同时,集团重视员工的素质培训和领域的精细划分,定期开展不同类型的培训会、学术讲座,积极邀请省内外医生授课,搭建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从理论到实操,全方位设计培训计划,了解各项新技术,不断提升医疗质量。

深圳爱康健牙科
坚守医疗本质 积极开展各类学术活动

  希玛爱康健口腔的培训管理会议为医院的发展持续不断地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未来,希玛爱康健口腔将继续加大医师团队培训力度,引入国内外诊疗技术和理念,积极参与行业交流与合作,努力提升医师团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于打造高素质人才,给广大市民朋友提供港式诊疗服务,创造更美好的口腔健康生活。

相关阅读

相关推荐

More +
    • 尹泓博执业医师 全科医师

      擅长:龋病及牙周病的诊疗和预防,牙体缺损的美学修复、显微根管治疗技术、系统牙...

      查看详细 在线预约
    • 王伟主治医师 口腔修复医师

      擅长:对口内根管治疗,嵌体及贴面修复,各种阻生牙拔除及常见综合诊疗经验颇深,...

      查看详细 在线预约
    • 王武艺主治医师 全科医师

      擅长:现代化根管治疗技术;口腔各类修复;各类牙微创拔除;树脂修复;牙周病的诊...

      查看详细 在线预约
    大陆咨询热线:
    0755-61302632
    香港咨询热线:
    00852-62157070
    深圳希玛爱康健口腔医院就诊环境
    深圳希玛爱康健口腔医院社会公益
    深圳希玛爱康健口腔医院服务客户
    在线
    客服
    T-E-L:(大陆)
    0755
    6130 2632
    T-E-L:(香港)
    00852
    6215 7070
    爱康健品牌
    来院路线
    罗湖口岸
    福田口岸
    深圳湾口岸
    深圳爱康健口腔医院
    康辉口腔门诊部
    富康口腔门诊部
    颜丽口腔诊所
    恒洁口腔门诊部
    恒乐口腔诊所
    深圳爱康健口腔医院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罗湖火车站大楼C区1-2楼北侧、4-8楼
    营业时间:9:00-18:00
    (节假日照常上班)
    本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诊疗及医疗根据
    深圳爱康健口腔医院版权所有 粤ICP备12058131号-2
    粤(B)广[2024]第08-13-949号